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网络影视剧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广电发〔2024〕49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网络影视剧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广电局、融媒体中心,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宣传部、广电行政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宣传处(部),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市广电视听监测中心,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推动网络影视剧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广播电视局
2024年5月16日
重庆市推动网络影视剧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新时代文化强市建设,大力繁荣发展网络影视剧产业,创作生产更多“渝字号”精品力作,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制定推动网络影视剧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到2027年,遴选储备500个以上优秀网络影视剧创作项目,推动创作生产50个以上“渝字号”网络影视剧爆款产品,进一步聚合市内外创作生产资源要素,培育聚集一批实力强、潜力大的创作生产机构和优秀人才,形成并强化“拍网剧,去重庆”的品牌效应,倾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交流展示平台,构建更加优良的创作生产生态,推动网络影视剧高质量发展,努力将重庆打造成全国网络影视剧创作生产高地。
二、原则要求
在推动网络影视剧高质量发展中,要坚持六个方面原则要求。
(一)坚持正确创作方向。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既弘扬主旋律、又提倡多样化,既符合网络传播特性、又坚决反对低俗庸俗,把好网络影视剧创作生产的导向关、内容关、人员关、片酬关、宣传关。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以质量为本,不断推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渝字号”网络影视剧精品。
(三)坚持“两个效益”统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着力发挥网络影视剧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注重以市场为主导配置网络影视剧创作生产资源要素。
(四)坚持全面系统推进。着力构建网络影视剧全产业链,完善优化创作生产传播生态,推动网络影视剧与其他行业和文艺门类跨界融合,体系化推动网络影视剧高质量发展。
(五)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遵循网络影视剧创作生产传播规律,以内容创新为根本,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新为支撑,注重运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虚拟拍摄等新兴技术,持续推动重庆网络影视剧创新发展。
(六)坚持突出地域特色。充分挖掘重庆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展示重庆作为山城江城的“8D魔幻”特色,反映重庆独具魅力的现代气息和“烟火气息”,增强“渝字号”网络影视剧的显示度、辨识度。
三、主要任务
围绕总体目标,立足重庆实际,重点实施九项行动。
(一)推进“微短剧+”创作计划。把微短剧作为网络影视剧创作生产的重要内容,注重与各行业发展融合,赋能各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化拓展“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联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多方整合资源力量,共同打造涵盖文化旅游、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都市生活等各领域的微短剧IP矩阵。建立微短剧精品选题库,组织开展精品选题剧本创意征集活动,聚力打造系列精品微短剧。2024年,重点实施“‘嗨!新重庆’之烟火星辰”等系列精品微短剧创作生产展播计划。
(二)建立网络影视剧专委会。在重庆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协会设立网络影视剧专委会,聚集市内外知名专家和业界代表,为推动重庆网络影视剧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发挥行业引导功能,及时传达解读政策,帮助创作生产机构和从业人员准确把握最新政策要求,防止因政策把握不准导致的风险和问题。发挥行业自律功能,推动制定行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行业发展定期评议机制,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发挥行业服务功能,举办业务培训、行业论坛、研讨交流等活动,帮助网络影视剧从业人员提升专业素养,面向市内外搭建网络影视剧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交流合作的平台,助力重庆网络影视剧走向海外。
(三)培育聚集一批头部企业。支持市内有基础、有条件的网络影视剧创作生产机构、播出平台进一步做大做强,着力培育一批集聚带动能力强的链主型企业,大力提升我市网络影视剧创作生产和播出机构的影响力。深化与市外头部创作生产机构、播出平台的合作,吸引一批头部机构、平台落户重庆,完善网络影视剧产业链和产业生态,全面提升我市网络影视剧产业整体实力。
(四)建立重庆网络影视剧联盟。基于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由市内实力强、影响大的网络视听头部企业发起,邀请市内外网络影视剧制作公司、播出平台、投资机构等相关方共同建立重庆网络影视剧联盟,构建推动重庆网络影视剧高质量发展的协同机制。推动资源共享互通,鼓励联盟成员间共享拍摄场地、后期制作设施、播出平台、市场营销渠道以及版权交易、法律咨询、金融支持等,降低单个企业运营成本,提升行业整体资源配置效率。合力开展市场推广,组织联盟成员进行跨平台、跨地域的内容发行与营销合作,通过联合参加国内外影视节展、组织线上线下推广活动等方式,共同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联合创作生产,组织联盟成员联合开展项目投资,通过剧本共创、资金众筹、制片协作等方式,合力打造网络影视剧精品力作。
(五)举办系列路演推介。汇聚优质的宣传平台和资源,围绕网络影视剧创作、拍摄、制作、发行、投资等环节,每季度举办路演,开展集中宣介活动,包括:举办创作机构路演,邀请知名编剧、策划人分享创作思路,推介最新剧本创意;举办生产机构路演,邀请专业团队现场演示文生视频、虚拟拍摄及剪辑、特效、音效等制作过程,展示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数字化拍摄等新技术新应用;举办拍摄资源路演,邀请区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旅游景区、影视拍摄基地等,面向市内外创作生产机构推介创作素材、特色取景地及合作意向;举办地接服务路演,邀请本地服化道和群演等地接服务机构,面向市外创作生产机构推介优质服务项目;举办成片作品路演,邀请导演、演员宣介剧片拍摄进度、花絮,搭建作品宣推平台;举办投资发行路演,邀请市内外头部播出平台、投资机构,分享成功投资案例、发行策略、市场分析等,帮助创作机构更好地把握市场动态和投资方向,促成投资发行合作。
(六)建设网络影视剧创作生产基地。按照自然风光取景地、历史文化取景地、城市风貌取景地、都市生活取景地以及后期制作服务、服化道服务等不同类别,遴选建设一批“重庆网络影视剧创作生产基地”;建立重庆网络影视剧创作生产点位推荐目录,制定点位评估规范并定期更新目录,同步制作发布点位推荐电子地图,为创作者选取拍摄资源和制作服务提供便利。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探索建立完善数字化拍摄场景库、虚拟拍摄棚等,为创作生产机构提供专业高效、成本合理的服务。
(七)建立一站式信息服务平台。依托“文化·光影重庆”应用开展线上服务,构建集创作、拍摄、制作、发行和周边衍生产业于一体的重庆影视拍摄一站式服务平台。打通线上线下服务链条,实现本地的服化道、群演等线下资源和线上数字化应用高效联动,为在渝拍摄的创作生产机构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建立网络影视剧拍摄服务联系协调机制,制定服务指南,统一申请程序、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为创作生产机构在渝拍摄提供规范化、高效化服务。
(八)打造网络影视剧年度盛典。提升“光影新重庆”重庆微视频大赛层次水平,整合“爱·重庆”微电影大赛等相关资源,聚力打造重庆网络影视剧年度盛典。在年度盛典配套举办网络影视剧优秀作品展映、网络影视剧发展趋势报告发布、网络影视剧年度榜单发布、网络影视剧创作分享会、网络影视剧产业发展论坛、网络影视剧创作采风等系列活动,大力提升重庆网络影视剧年度盛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办好重庆网络影视剧年度盛典的基础上,适时申请创办中国网络影视剧大会。
(九)推出“网聚重庆”品牌标识。围绕提升重庆网络影视剧的显示度和辨识度,设计发布“网聚重庆”LOGO和“拍网剧,去重庆”宣传语,通过新闻发布会、全媒体刊发、网络媒体显著位置展示、面向全国网络影视剧创作生产机构和从业人员精准推送等多种方式,持续广泛推广,不断增强业界对重庆作为中国极具特色和魅力的网络影视剧拍摄地的认可度,推动更多网络影视剧创作生产资源汇聚重庆。
四、保障措施
推动重庆网络影视剧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力量整合、政策扶持、人才支撑、环境优化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在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统筹指导下,区县宣传、广电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联动其他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民间组织、创作生产机构,建立起部门协作、市和区县联动、管办协同的统筹协调机制,合力推动网络影视剧高质量发展。市广电局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具体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细落实。
(二)加大扶持力度。研究制定扶持网络影视剧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政策,落实小型微利企业、西部大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将优秀网络影视剧创作生产纳入市级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资金、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探索成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网络影视剧发展基金。建立重点网络影视剧项目清单,定期组织项目所属机构与投融资机构对接,助推重点项目融资。
(三)强化人才支撑。用好《重庆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百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行动计划(2024—2027年)》等人才政策,吸引网络视听领域导演、编剧、后期制作、经营管理等紧缺高端人才来重庆创业就业。推动健全“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机制,组织网络影视剧从业人员参与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大力培养本土网络影视剧行业领军人才;用好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在渝高校影视类教育资源,实施重庆市影视艺术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打造产学研结合的影视人才培养基地。建立完善全市网络影视剧专家人才库。
(四)优化营商环境。广电部门牵头规范网络影视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管理,优化网络影视剧审查机制,提升审查效率,实行重点作品“一对一”全程服务,营造宽松的创作生产环境。遴选具备条件的综合性影视创作生产基地,探索建立主管部门授权的网络影视剧审查中心,缩短审查周期,提升审查质量。广电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推进网络影视剧行业信用监管,建立健全违法违规信息记录,优化节目备案和审查告知承诺、节目播出审查和监看评议等制度,强化结果运用,实行“一企一档”,构建新型、高效、科学、精准的信用管理体系。广电部门配合版权保护部门加大网络影视剧版权保护力度,持续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维护网络影视剧创作者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网络影视剧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