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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利用应急广播做好防汛抗旱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05-16


重庆市广播电视局

关于利用应急广播做好防汛抗旱

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电发〔202447

重庆广电集团(总台)、中国广电重庆公司,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广电行政部门,市广电视听监测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宣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利用应急广播做好防汛抗旱有关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127号)要求,切实推动应急广播在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中发挥作用,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应急广播防汛抗旱工作

近日,部分地区出现大范围降雨和强对流天气,洪涝、泥石流、山体塌方等各类事故灾害易发多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区县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宣部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全国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工作安排,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应急广播纳入当地防汛抗旱和应急指挥体系,切实发挥好应急广播在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中的作用。

二、加强与应急部门的协调联动和系统对接

各区县要及时梳理当地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情况,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加强与当地宣传、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各区县应急广播平台要加快与当地宣传、应急、气象、水利等应急信息系统的技术对接和信息共享,按照应急信息发布部门确定的信息内容、发布范围、发布程序等,及时通过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有线、无线、卫星、新媒体、大喇叭等多种传输通道,全面准确播发应急信息。要加强区域间的协调联动,及时调动受灾地区及周边区域应急广播资源,全面开展应急信息播发工作。

三、做好应急信息和科普信息的发布工作

各区县要充分发挥应急广播“平急结合”的特点,充分利用“最后一公里”传播优势,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引导、灾后宣传等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避险提示、灾情动态、人员转移安置等应急信息,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全力服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信息播发频次和播发时长,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提升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运行维护水平

各区县要加强对洪涝、泥石流、山体塌方等自然灾害多发易发频发重点地区的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的补点建设,提高应急广播终端抗毁性能,提升应急广播容灾、抗灾、减灾、救灾能力。要加大对应急广播平台、网络、终端的运行维护,组织精干力量,对应急广播所有传输渠道开展技术测试,加强各类安全风险排查,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抢修因灾害损毁的应急广播网络和设备,保障应急广播播发渠道畅通,在紧急时刻做到“人无我有,人断我通”,切实发挥应急功能。

各区县要持续完善信息发布效果监测机制,做好相关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将应急广播服务防汛抗旱情况、优秀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及时报送市广电局。尚未完成应急广播系统建设的区县,务必加快建设进度,补齐短板,确保早日建成投用,发挥应急减灾作用。

特此通知。

                            重庆市广播电视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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