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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3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初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5-03-31

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各区县(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中国广播电视大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以下简称“金声奖”),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办、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承办,是我国播音主持领域的国家级政府奖。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3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5〕86号)要求,结合重庆市广播电视十佳播音员主持人评选活动,市广电局将组织开展“金声奖”重庆地区的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14日止。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忠于党的广播电视事业,讲政治、重品行、强业务。

(三)持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现正在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音主持岗位、且连续从事播音主持工作三年(含)以上的播音员主持人,以上期限均计算至2025630日。

(四)同时从事广播、电视工作的播音员主持人,参评时只可选报一类,不得兼报。

(五)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并具有播音主持高级职称的可以按一般参评人员参评,不计入以上20%名额。

(六)申报者原则为“重庆市广播电视十佳播音员主持人”称号获得者,曾获“金声奖”者不再参加评选。

(七)参评人员不得伪造、隐瞒相关信息。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评资格。

(八)违法失德人员及其作品不得参评。

三、申报名额

重庆广电集团(总台)申报名额为10名,各区县(自治县)融媒体中心申报名额各1名。

四、申报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由参评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申报,经市广电局初评推选后,统一报“金声奖”评委会办公室。分别须在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参评人员所在单位须严格审核参评人员资质及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提出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满后,须在《第3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优秀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1)对应位置填写征求意见情况、所在单位推荐意见、相关负责人签字,连同公示证明、代表作品等材料报送我局。所有提交的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参评人员所在单位的公示证明。

2.参评人员《推荐表》盖章原件。

3.参评人员业务自传(包括但不限于从业经历、主要业绩、专业能力、综合素养等,3000字以内)。

4.参评人员播音主持代表作品的文字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创作背景、内容阐释、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等)。

5.第3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参评人员一览表(见附件2)。

6.参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包括封面、个人信息页、发证单位和发证时间页、有效期内的最新年度核验页或延续注册情况页,过期失效的证件无效。

7.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8.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广播电视十佳播音员主持人”证书)。

9.参评人员六寸彩色履历照1张、播音主持现场工作照2张,二寸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

以上18项材料须用A4纸打印各10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二)电子版材料

1.以上15项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WORD格式和盖章扫描PDF格式各1份。

2.以上68项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各1份。

3.参评人员的代表作品电子版文件:

1)代表作品应选自参评人员所在单位播出的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参评人员须在作品中以播音员主持人的身份出现。

2每人可报送35件代表作品,类别不限,时长不限,但35件作品的总时长不超过60分钟,至少有2件作品首播时间为202371日至2025330日。其中,参评广播播音员主持人语言量总计不少于30分钟,35件作品中至少含2件音频作品;参评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本人出镜量、口播量不少于20分钟,与配音量合计不少于30分钟。

3允许对代表作品进行剪辑,但参评人员的播音主持部分须保持播出原貌,不得进行以优化为目的的后期制作。同时,须在《推荐表》中提供代表作品原完整版播出链接,如无链接则须在电子版材料中提供原完整节目。

4)每件代表作品文件名须标注为“参评人员姓名(播音名)+代表作品名称”;每件代表作品文字介绍文件名须标注为“参评人员姓名(播音名)+代表作品名称+文字介绍”。

4.参评人员的自我介绍视频:视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我介绍、对代表作品的阐释等。时长不超过5分钟,横屏拍摄,一镜到底,不进行剪辑,不使用滤镜,画面、声音清晰。文件名须标注为“参评人员姓名(播音名)+自我介绍”。

5.音视频文件格式:(1)视频文件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最高不超过1920×1080,每件代表作品和自我介绍的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5G。(2)音频文件采用MP3格式。

6.参评人员彩色照片4张,采用JPGPNG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5M,包括:履历照1张、播音主持现场工作照2张、二寸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

7.存储介质:移动硬盘或U盘(须标注“参评人员姓名(播音名)+评选类别+推荐单位”),若一个介质同时报送多名参评人员,请为每位参评人员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并标注“参评人员姓名(播音名)+评选类别+推荐单位”。

(三)以上参评材料不予退还

六、宣传声明

为宣传和推广“金声奖”评选成果,“金声奖”评委会办公室对参评人员的代表作品取得包括复制、展览、表演、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在内的著作权,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等活动。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在参评材料上签字盖章,视为同意授权。

七、金声奖评选不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八、寄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申报单位须于414日前将参评材料邮寄至重庆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协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20号(邮编:400020;电子邮箱:cqgdxh@sina.com

市广电局联系人:邱远莉,6770520713002399863

市广电视听协会联系人:刘欣,6787701015883711920

附件:1.第3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优秀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推荐表

      2.第3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参评人员一览表

重庆市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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